第14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大类和小类表
大 类 表
01 类 食品
02 类 服装、服饰用品和缝纫用品
03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包、阳伞和个人用品
04 类 刷子
05 类 纺织品,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
06 类 家具和家居用品
07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物品
08 类 工具和五金器具
09 类 用于商品运输或装卸的包装和容器
10 类 钟、表及其他测量仪器,检测仪器,信号仪器
11 类 装饰品
12 类 运输或提升工具
13 类 发电、配电或变电设备
14 类 记录、电信或数据处理设备
15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机械
16 类 照相设备、电影摄影设备和光学设备
17 类 乐器
18 类 印刷和办公机械
19 类 文具、办公用品、美术用品和教学用品
20 类 销售设备、广告设备和标志物
21 类 游戏器具、玩具、帐篷和体育用品
22 类 武器,烟火用品,用于狩猎、捕鱼及捕杀有害动物的用具
23 类 流体分配设备、卫生设备、加热设备、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固体燃料
24 类 医疗设备和实验室设备
25 类 建筑构件和施工元件
26 类 照明设备
27 类 烟草和吸烟用具
28 类 药品,化妆品,梳妆用品和设备
29 类 防火灾、防事故、救援用的装置及设备
30 类 动物照管与驯养用品
31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食品或饮料制备机械和设备
32 类 图形符号、标识、表面图案、纹饰、内部和外部布置
大类和小类表(含注释)
01 类 食品
注:(a)包括人类食品、动物食品和食疗食品。 (b)不包括包装(09 类)。
01-01 烘制食品、饼干、点心、意大利面制品及其他谷类食品,巧克力,糖果类,冰冻食品
01-02 水果、蔬菜和水果蔬菜制品
01-03 奶酪、黄油及其代用品、其他奶制品
01-04 肉制品(包括猪肉制品)、鱼肉制品
01-05 豆腐和豆腐制品
01-06 动物食品
01-99 其他杂项
02 类 服装、服饰用品和缝纫用品
注:不包括玩偶服装(21-01 类),防火灾、防事故和救援用的专用装备(29 类),以及动物服装 (30-01 类)。
02-01 内衣、女内衣、妇女紧身胸衣、乳罩和睡衣
注:(a)包括矫形用妇女紧身胸衣和亚麻内衣。
(b)不包括家用亚麻制品(06-13 类)。
02-02 服装
注:(a)包括各种服装,皮衣、游泳衣、运动衣和矫形用服装,受(b)所列排除项的限制。
(b)不包括内衣(02-01 类)或分入 02-03 类、02-04 类、02-05 类、02-06 类中的服装。
02-03 帽子、头部遮盖物
注:包括男用、女用及儿童用的各种帽子和头部遮盖物。
02-04 鞋、短袜和长袜
注:包括足球、滑雪和登山等专用运动鞋,矫形鞋,矫形短袜,紧身裤袜,绑腿及其他袜类。
02-05 领带、围巾、颈巾和手帕
注:包括所有“平面的”服装附件。
02-06 手套
注:包括外科手套,家用、各种职业用、运动用橡胶或塑料防护手套。
02-07 缝纫用品、服饰用品和服装附件
注:(a)包括服装用、帽类用及鞋类用纽扣、鞋带、别针,手工缝制、编织、刺绣的工具, 服装附件如腰带、吊袜带、背带。
(b)不包括纱线或其他细线(05-01 类),装饰边(05-04 类),缝纫、编织和刺绣机 械(15-06 类)或缝纫用具包(容器)(03-01 类)。
02-99 其他杂项
03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包、阳伞和个人用品
03-01 大衣箱、手提箱、公文包、手提包、钥匙袋、钱夹、专门为内容物设计的箱包和类似物品
注:不包括商品运输用容器(09 类)、雪茄盒和香烟盒(27-06 类)。
03-02 [空缺]
03-03 雨伞、阳伞、遮阳篷和手杖
03-04 扇子
03-05 用于婴儿、儿童的携带及辅助行走装置
注:不包括 06 类和 12 类中的婴儿携带装置。
03-99 其他杂项
04 类 刷子
04-01 清洁刷和扫帚
注:不包括服装刷(04-02 类)。
04-02 梳妆刷、服装刷和鞋刷
注:(a)“梳妆刷 ”指身体用刷,例如用于头发、指甲或牙齿。 (b)不包括电动牙刷[器具](28-03 类)。
04-03 机器用刷
注:“机器用刷 ”指与机器或专用车辆相结合的刷子。
04-04 油漆刷和烹饪用刷
04-99 其他杂项
05 类 纺织品,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
注:(a)包括所有以纱线和非成品形式出售的纺织品或类似物品。 (b)不包括成品(02 或 06 类)。
05-01 纺纱制品
注:(a)包括纱和线。
(b)不包括如绳索、金属绳、细绳、合股绳等(09-06 类)。
05-02 花边
05-03 刺绣品
05-04 缎带、编带和其他缀饰品
05-05 纺织纤维制品
注:包括机织的、编织的或其他人造的纺织纤维制品,防水布,毛毡和罗登呢。
05-06 人造或天然材料片材
注:(a)包括其特征仅在于表面装饰性和纹理质地的片材,特别是覆盖片材如墙纸、油毡、自黏性塑 料片材、包装片材和卷纸,受(b)所列排除项的限制。
(b)不包括书写用纸和卷状书写用纸(19-01 类),不包括用于建筑构件的片材,如墙板和壁板 (25-01 类)。
05-99 其他杂项
06 类 家具和家居用品
注:(a)组成部分包含于不同小类的组合家具分入 06-05 类。 (b)被视为一项设计的成套家具分入 06-05 类。
(c)不包括纺织品(05 类)。 06-01 座椅
注:(a)包括所有座椅,即使其适于躺卧,如长凳、长沙发、长榻、无扶手无靠背的长沙发椅[沙
发]、有垫矮凳、桑拿浴用长凳和沙发。 (b)包括交通工具上的座椅。
06-02 床
注:(a)包括床垫架。
(b)不包括适于躺卧的座椅(06-01 类),如长凳、长沙发、长榻、无扶手无靠背的长沙发椅 [沙发]、有垫矮凳、桑拿浴用长凳和沙发。
06-03 桌子及类似家具
注:不包括游戏用桌(21-01 类)和运动用桌(21-02 类)。
06-04 存放物品用家具
注:(a)包括橱柜、架子、带抽屉或间隔的家具。 (b)包括棺材、棺材衬套和骨灰盒。
06-05 组合家具
06-06 其他家具和家具零部件
06-07 镜子和框架
注:不包括包含在其他类的镜子(见字母顺序表)。
06-08 挂衣架
06-09 床垫和垫子
06-10 窗帘、门帘和室内百叶帘
06-11 地毯、地席、地垫和小地毯
06-12 挂毯
06-13 毯子及其他覆盖物,家用亚麻制品和餐桌用布
注:包括家具覆盖物、床单床罩和桌面覆盖物。
06-99 其他杂项
07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家用物品
注:(a)包括手动或者电动的家用用具和器具。
(b)不包括食物和饮料的制备机械和设备(31 类)。
07-01 瓷器、玻璃器皿、餐用盘碟和其他类似物品
注:(a)包括各种材料的盘子、碟子和罐子,特别是纸盘和纸板盘。
(b)不包括烹调器具和容器,如玻璃锅和陶制锅(07-02 类);也不包括花瓶、花盆以及纯装饰 性的瓷器和玻璃器皿(11-02 类)。
07-02 烹调用具、器具和容器
07-03 桌上用刀、叉、匙等餐具
07-04 用于制备食物或饮料的手动操作用具和器具
注:(a)不包括 07-02 类和 31 类中的设备和器具。
(b)不包括菜刀和剔骨刀(08-03 类)。
07-05 熨烫用具、洗涤用具、清洁用具和干燥用具
注:不包括用于洗涤、清洁或干燥的家用电动设备(15-05 类)。
07-06 其他厨房和桌上用品
07-07 其他家用容器
07-08 壁炉用具
07-09 家用器具和用具的立架及支架
07-10 用于冷却、冷冻的器具和保温容器
07-99 其他杂项
08 类 工具和五金器具
注:(a)包括手动操作工具,即机械力代替了人力,如电锯和电钻。 (b)不包括机械或机床(15 或31 类)。
08-01 钻孔、铣削或挖掘的工具和器具
08-02 锤及其他类似工具和器具
08-03 切削工具和器具
注:(a)包括锯切工具和器具。
(b)不包括餐刀(07-03 类),厨房用切削工具和器具(31 类),外科手术用刀(24-02 类)。
08-04 螺丝起子及其他类似工具和器具
08-05 其他工具和器具
注:(a)包括未分类或者不能放在其他大类或小类的工具。 (b)包括打磨墩、砂磨块和砂轮打磨机盘。
(c)不包括砂纸(05-06 类)。 08-06 把手,球形捏手,铰链、合页
08-07 锁紧或关闭装置
注:不包括扣环,皮带扣[服饰用品](02-07 类)和钥匙环(03-01 类)。
08-08 其他类未包括的夹紧、支撑或安装装置
注:(a)包括钉子、螺丝钉、螺母和螺栓。
(b)不包括用于服装(02-07 类)、装饰品(11-01 类)或办公(19-02 类)的夹紧装置。
08-09 其他大类或小类未包括的用于门、窗、家具的金属配件、金属装配件及类似物品
08-10 自行车和摩托车支架
注:(a)包括修理支架或停车支架。
(b)不包括作为自行车部件的可收放脚撑(12-11 类)。
08-11 窗帘用五金件
08-99 其他杂项
注:包括非电力线缆,不考虑其制作材料。
09 类 用于商品运输或装卸的包装和容器
09-01 瓶、长颈瓶、鼓形瓶、盛装腐蚀性液体的大玻璃瓶、细颈瓶和压力容器
注:(a)“鼓形瓶 ”仅指包装容器。
(b)不包括家用壶、鼓形瓶(07-01 类)或花盆(11-02 类)。
09-02 储藏用罐、鼓形圆桶和木桶
09-03 盒、箱、集装箱和罐
注:包括货运集装箱。
09-04 有盖篮子、柳条筐和篮子
09-05 袋、小袋、管和囊
注:(a)包括采用各种封口方式的有提手或无提手的塑料袋和小袋。 (b)“囊 ”指包装物。
09-06 绳索和捆箍用品
09-07 封口装置和封口附件
注:(a)仅包括用于包装的封口装置。
(b)“封口附件”,例如可拆卸的喷嘴、与容器一体的分配装置和定量给料装置。
09-08 叉车的货盘和装卸台
09-09 废物和垃圾的容器及其座架
09-10 运输或搬运包装物及容器用提手和握柄
09-99 其他杂项
10 类 钟、表及其他测量仪器,检测仪器,信号仪器
注:包括电子仪器。
10-01 钟和闹钟
10-02 表和手表
10-03 其他计时仪器
注:包括如停车计时器、厨房用定时器和类似仪器的计时装置。
10-04 其他测量仪器、设备和装置
注:(a)包括测量温度、压力、重量、长度、体积和电流等的仪器、设备和装置。 (b)不包括曝光计(16-05 类)。
10-05 检测、安全和测试用仪器、设备和装置
注:包括防火及防盗警铃和各种类型的探测器。
10-06 信号设备和装置
注:不包括交通工具上的照明或信号装置(26-06 类)。
10-07 测量仪器、检测仪器和信号仪器的外壳、盘面、指针和所有其他零部件及附件
注:“外壳 ”指手表及钟表外壳和保护机械装置并作为仪器组成部分的所有外壳,为了其内装物(03-
01 类)或包装(09-03 类)而专门设计的容器除外。 10-99 其他杂项
11 类 装饰品
11-01 珠宝和首饰
注:(a)包括人造和仿制珠宝首饰。 (b)不包括表(10-02 类)。
11-02 小装饰品,桌子、壁炉台和墙的装饰物,花瓶和花盆
注:包括雕塑、风铃和雕像。
11-03 纪念章和徽章
11-04 人造的花、水果和植物
11-05 旗帜、节日装饰物
注:(a)包括花环、彩带和圣诞树装饰物。
(b)不包括蜡烛(26-04 类)。
11-99 其他杂项
12类 运输或提升工具
注:(a)包括陆、海、空、太空等所有交通工具。
(b)包括仅用于交通工具且其他大类未包含的零件、部件和附件;该零件、部件和附件应分入其 所涉及的交通工具的小类,若其可通用于多个不同小类的交通工具,则分入 12-16 类。
(c)原则上,不包括其他类已含有的交通工具零件、部件和附件。这些零件、部件和附件应与其 同类型或同用途的产品分入一类。因此,车辆用地毯或地垫应与地毯(06-11 类)分入一类;交 通工具的电动马达分入 13-01 类,交通工具的非电动马达分入 15-01 类(上述两类马达的零件 同理);车辆前灯应与照明设备(26-06 类)分入一类。
(d)不包括交通工具的比例模型(21-01 类)。 12-01 畜力车辆
12-02 手推车、独轮手推车
12-03 机车、铁路车辆及其他有轨车辆
12-04 高架索车、缆椅和滑雪索车
12-05 装载或输送用的升降机和提升机
注:包括载客升降机、货物升降机、起重机、铲车和传送带。
12-06 船和艇
12-07 航空器和太空运载工具
12-08 汽车、公共汽车和货车
注:包括救护车和冷藏货车。
12-09 拖拉机
12-10 公路车辆的挂车
注:包括篷车。
12-11 自行车和摩托车
12-12 婴儿车、病人用轮椅、担架
注:(a)“婴儿车 ”指婴儿的手推车。
(b)不包括玩具婴儿车(21-01 类)。
12-13 专用车辆
注:(a)仅包括不特定用于运输的车辆,如街道清洁车、洒水车、消防车、除雪犁车和救援车辆。
(b)不包括复合用途农业机械(15-03 类)或用于建筑和土木工程的自驱动式机械(15-04 类)。
12-14 其他交通工具
注:包括雪橇、气垫车和气垫船。
12-15 交通工具的轮胎和防滑链
12-16 其他大类或小类未包括的交通工具零部件、装置和附件
注:(a)不包括交通工具座位安全带(29-02 类)和交通工具门把手(08-06 类)。 (b)不包括电力机车和有轨电车用集电弓(13-03 类)。
12-17 铁路基础设施零件
注:不包括铁轨和铁路轨枕(25-01 类)、铁轨终端缓冲垫(25-99 类)和铁路信号设备(10-06类)。
12-99 其他杂项
13 类 发电、配电或变电设备
注:(a)仅包括发电、配电或变电的设备。 (b)也包括电动机。
(c)不包括电动设备,例如电子表(10-02 类)或电流测量仪(10-04 类)。 13-01 发电机和电动机
注:包括交通工具的电动机。
13-02 电力变压器、整流器、电池和蓄电池
13-03 配电或电力控制设备
注:包括导线、导电体,开关、电闸和配电盘。
13-04 太阳能设备
注:不包括太阳能集热器(23-03 类)。
13-99 其他杂项
14 类 记录、电信或数据处理设备
14-01 声音或图像的记录或再现设备
注:不包括照相或电影摄影设备(16 类)。
14-02 数据处理设备及其外围设备和装置
14-03 电信设备、无线遥控设备和无线电放大器
注:包括电话和电视设备,以及无线电设备。
14-04 显示界面和图标
注:包括属于其他大类的产品的显示界面和图标。
14-05 记录数据和存储数据的介质
14-06 其他类未列入的电子设备用支架、立架和支撑装置
14-99 其他杂项
15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机械
15-01 发动机
注:(a)包括交通工具的非电力发动机。
(b)不包括电动机(13 类)。
15-02 泵和压缩机
注:不包括手动、脚动的泵(08-05 类),或消防泵(29-01 类)。
15-03 农业和林业机械
注:(a)包括犁和既是机器又是交通工具的联合机械,例如收割捆扎机。 (b)不包括手动工具(08 类)。
15-04 建筑机械、采矿机械、选矿机械
注:(a)包括土木工程用的机械、自驱动式机械,例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和挖泥机。 (b)不包括提升机和起重机(12-05 类)。
15-05 洗涤、清洁和干燥机械
注:(a)包括亚麻制品、服装的处理设备和机械,例如熨平机、绞干机。 (b)包括碗盘清洗机和工业干燥设备。
15-06 纺织、缝纫、针织和绣花机械及其零部件
15-07 制冷机械和冷藏设备
注:(a)包括家用冷藏设备。
(b)不包括冷藏车(铁路用)(12-03 类)或冷藏车(公路用)(12-08 类)。
15-08 [空缺]
15-09 机床、研磨和铸造机械
注:包括 3D 打印机。
15-10 填装、打包和包装机械
15-99 其他杂项
16 类 照相设备、电影摄影设备和光学设备
注:不包括照相和摄影用灯(26-05 类)。
16-01 照相机和电影摄影机
16-02 放映机、投影仪和看片器
16-03 影印设备和放大机
注:包括缩微设备、观看缩微胶片的设备和被通称为“影印机 ”的办公设备,该设备不采用照相工艺 (特别是热工艺或磁工艺)。
16-04 显影器械和设备
16-05 附件
注:包括照相机用滤镜、曝光计、三脚架和照相闪光设备。
16-06 光学制品
注:(a)包括眼镜和显微镜。
(b)不包括含有光学器件的测量仪器(10-04 类)。
16-99 其他杂项
17 类 乐器
注:不包括乐器盒(03-01 类)、声音的记录或再现设备(14-01 类)。
17-01 键盘乐器
注:包括电子式和其他类型的风琴、手风琴、机械式和其他类型的钢琴。
17-02 管乐器
注:不包括风琴、脚踏式风琴和手风琴(17-01 类)。
17-03 弦乐器
17-04 打击乐器
17-05 机械乐器
注:(a)包括音乐盒、八音盒。
(b)不包括机械式键盘乐器(17-01 类)。
17-99 其他杂项
18类 印刷和办公机械
18-01 打字机和运算机器
注:不包括属于 14-02 类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
18-02 印刷机械
注:(a)包括排版机、铅版印刷机、活版印刷机和其他复制机,例如复制机、胶印机、印地址机、 邮资盖戳机和盖销机。
(b)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14-02 类)和影印设备(16-03 类)。
18-03 活字和字体
18-04 装订机、印刷工用订书机、切纸机和修边机(装订用)
注:包括类似切纸机、修边机的切纸机械和类似装置。
18-99 其他杂项
19 类 文具、办公用品、美术用品和教学用品
19-01 书写用纸、通信用卡片和通知用卡片
注:包括广义而言的纸张,即用于书写、绘图、绘画或印刷的所有纸张,即使其中记录有声音,例如 描图纸、复写纸、新闻用纸、信封、贺卡和插图明信片。
19-02 办公用品
注:(a)包括收款台上用的设备,如零钱拣选机。
(b)不包括办公家具(06 类)、办公机械和设备(14-02、16-03、18-01、18-02 或者 18-04 类)和书写用具(19-01 或者19-06 类)。
19-03 日历
注:不包括日记簿(19-04 类)。
19-04 书本及与其外观相似的其他物品
注:包括封面、书籍装帧、剪贴簿、日记簿和其他类似物品。
19-05 [空缺]
19-06 用于书写、绘图、绘画、雕塑、雕刻和其他艺术技法的用品和工具
注:不包括油漆刷(04-04 类)、绘图桌及其附属设备(06-03 类)或者书写用纸(19-01 类)。
19-07 教学用具和教学设备
注:(a)包括各种地图、地球仪和天象仪。
(b)不包括音视频教学辅助设备(14-01 类)。
19-08 其他印刷品
注:包括印刷的广告品。
19-99 其他杂项
20 类 销售设备、广告设备和标志物
20-01 自动售货机
20-02 陈列设备和销售设备
注:不包括家具和家居用品(06 类)。
20-03 标志物,招牌、布告牌和广告设备
注:(a)包括发光和可动的广告设备。
(b)不包括包装物(09 类)或者信号装置(10-06 类)。
20-99 其他杂项
21 类 游戏器具、玩具、帐篷和体育用品
21-01 游戏器具和玩具
注:(a)包括比例模型。
(b)不包括动物用玩具(30-12 类)。
21-02 体育和运动的器械及设备
注:(a)包括用于各种运动锻炼所必需且通常无其他特定用途的运动器械和设备,例如足球、滑雪 板、网球拍。不包括根据其他功能可以分入其他大类或小类的运动用品,例如独木舟、小艇
(12-06 类)、气枪(22-01 类)、运动用地垫(06-11 类)。
(b)在(a)所限定的条件下,包括训练设备和器械,以及户外运动所必需的设备。
(c)不包括运动服装(02 类),雪橇或雪地车(12-14 类)。 21-03 其他娱乐和游艺用品
注:(a)包括露天旋转木马和碰运气游戏的自动机器。
(b)不包括游戏器具和玩具(21-01 类),或者其他列入 21-01 或 21-02 类中的物品。
21-04 帐篷及其附件
注:(a)包括撑杆、拴柱和其他类似物品。
(b)不包括根据其用途分在其他类中的露营物品,如椅子(06-01 类)、桌子(06-03 类)、
盘子(07-01 类)、旅行用大篷车(12-10 类)。
21-99 其他杂项
22 类 武器,烟火用品,用于狩猎、捕鱼及捕杀有害动物的用具
22-01 射击武器
22-02 其他武器
22-03 弹药、火箭和烟火用品
22-04 靶及附件
注:包括驱动活动靶子的专用装置。
22-05 狩猎和捕鱼器械
注:不包括服装(02 类)或武器(22-01 或 22-02 类)。
22-06 捕捉器、捕杀有害动物的用具
22-99 其他杂项
23 类 流体分配设备、卫生设备、加热设备、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固体燃料
23-01 流体分配设备
注:包括管和管配件。
23-02 [空缺]
23-03 加热设备
23-04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
23-05 固体燃料
23-06 卫生目的用卫生设备
23-07 便溺设备
23-08 其他大类或小类未包括的卫生设备及附件
23-99 其他杂项
24 类 医疗设备和实验室设备
注:术语“医疗设备 ”还包括外科、牙科和兽医用设备。
24-01 医生、医院和实验室用的仪器和设备
24-02 医疗器械、实验室用器械和实验室用工具
注:仅包括手动操作的器械。
24-03 修复假体及其用具
24-04 用于包扎伤口、护理和医疗处理的用品
注:包括吸水性敷料剂。
24-05 助行器
注:不包括手杖(03-03类)。
24-99 其他杂项
25 类 建筑构件和施工元件
25-01 建筑材料
注:包括砖、梁、未成形板、瓦、瓷砖、石板和镶板。
25-02 预制或预装建筑构件
注:(a)包括窗户、门、户外百叶窗、隔断墙和栅栏。 (b)不包括楼梯(25-04 类)。
25-03 房屋、车库和其他建筑
25-04 台阶、梯子和脚手架
25-99 其他杂项
26 类 照明设备
26-01 烛台和烛架
26-02 手电筒、手提灯和灯笼
26-03 公共场所照明装置、户外照明设备、舞台照明设备
注:包括户外灯、舞台照明设备和探照灯。
26-04 电或非电的光源
注:包括电灯泡、发光板、发光管和蜡烛。
26-05 灯,落地灯,枝形吊灯,墙壁和天花板装置,摄影和电影投光灯
26-06 交通工具发光装置
26-07 其他大类或小类未包括的照明设备零部件及附件
注:不包括电或非电的光源(26-04 类)。
26-99 其他杂项
27 类 烟草和吸烟用具
27-01 烟草、雪茄和香烟
27-02 烟斗、雪茄和香烟烟嘴
27-03 烟灰缸
27-04 火柴
27-05 打火机
27-06 雪茄盒、香烟盒、烟草罐和烟草袋
注:(a)不包括包装(09 类)。
(b)包括电子烟用品盒。
27-07 电子烟和其他电子吸烟用具
27-99 其他杂项
28 类 药品,化妆品,梳妆用品和设备
注:不包括包装(09 类)。
28-01 药品
注:(a)包括动物用药品。
(b)包括扁囊剂、胶囊剂、锭剂、丸剂、片剂形状的化学药品,也可用于植物。
(c)不包括包扎伤口和护理用品(24-04 类)。 28-02 化妆品
注: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28-03 梳妆用品和美容院设备
注:(a)包括剃须刀,体毛去除设备,按摩用器械和设备。
(b)不包括梳妆刷和化妆刷(04-02 类)或者动物梳洗用品(30-10 类)。
(c)不包括美发用品和设备(26-06 类)。 28-04 假发和人造美妆用品
28-05 空气清新剂
28-06 美发用品和设备
注:(a)包括修剪和美化头发的用品和设备。
(b)不包括人造毛发(28-04 类)。
(c)不包括动物梳洗用品(30-10 类)。 28-99 其他杂项
29 类 防火灾、防事故、救援用的装置及设备
29-01 防火灾装置和设备
注:(a)包括灭火器。
(b)不包括消防车(交通工具)(12-13 类)、消防水带和消防水带喷嘴(23-01 类)。
29-02 其他类未列入的防事故和救援用装置及设备
注:(a)包括动物用的装置和设备。
(b)不包括头盔(02-03 类)和避免意外伤害的保护服装(02-02、02-04、02-06 类)。
29-99 其他杂项
30 类 动物照管与驯养用品
注:不包括动物食品(01 类),或者动物用药品和化妆用品(28-01 或 28-02 类)。
30-01 动物服装
30-02 围栏、笼、舍及类似居所
注:不包括建筑物(25 类)。
30-03 喂食器和饮水器
30-04 鞍具
注:包括动物颈圈。
30-05 鞭子和刺棒
30-06 动物用床、窝和家具
注:包括猫抓柱。
30-07 栖木和其他笼子配件)
30-08 标记用具、标记和脚镣
30-09 拴柱
30-10 动物梳洗用品
30-11 动物排泄盒和排泄物清除装置
30-12 动物用玩具和训练用具
30-99 其他杂项
31 类 其他类未列入的食品或饮料制备机械和设备
注:不包括用于分发或制备食品或饮料的手动操作器具、工具和用具(07 类)或者菜刀、剔骨刀 (08-03 类)。
31-00 其他类未列入的食品或饮料制备机械和设备
32 类 图形符号、标识、表面图案、纹饰、内部和外部布置
32-01 图形符号、标识、表面图案、纹饰
32-02 内部和外部布置
注:包括物品的固定布置(室内和室外)。